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号SAC/TC 234)是1998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管,其前身是全国农用运输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批准,正式更名为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2004年成立了第二届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届是第三届,委员由低速汽车产品相关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认证认可、检测机构以及低速汽车行业骨干单位等35人组成。本标委会现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秘书长为金年会官方体育登录入口行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张咸胜。
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提出的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按照国家制订、修订标准的原则,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
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复审工作。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4.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作好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5.受领域内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培训,推动标准的实施,对本专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6.受有关部门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可承担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7、根据所属领域发展需要提出低速汽车标准中共同性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试验研究项目的建议,并组织对低速汽车标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8.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办理与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面向全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省、市和企业的委托,承担本专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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